第3章 血尸丹
赤凶咧了咧嘴,挤出一个狰狞的笑容,低头一口咬在发叔的头颅上。
那张清晰的面庞瞬间乾瘪下去,像是一个正在漏气的皮球,精血很快就流失殆尽,只余下乾枯的皮肤紧裹著颅骨。
將吸乾了精血的头颅隨便拋下,赤凶迈著僵硬的步伐上前,身上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。
它的姿势看上去有些僵硬,关节就像是无法弯曲,一身赤毛红得仿佛要滴下血来,手上数寸长的尖爪闪著寒光。
“……小心,它过来了!”
干刀头舔血的买卖,眾人早已见惯了死亡,但这等诡异的景象的確还是头一回见,头皮发麻的同时,似乎也丧失了胆气。
不敢上前与之搏杀,生怕成为下一个被吸尽精血的倒霉蛋,几人连滚带爬地朝后退去,浑然忘记后方就是墙壁,根本无路可走。
唯有於星魁一人手持短刀,迎难而上,面对著赤凶当头挥来的利爪,他的左手如铁钳般探出,先一步捉住其手腕,掌心处竟擦出火光!
只拥有野兽般的灵智,令赤凶下意识便想挣脱束缚,却发现於星魁气力之强远超从前,一时竟无法挣脱。
於星魁一声暴喝,气机勃发间,浑身肌肉高高隆起、块垒分明,皮肤表面暴凸出无数青筋,后背中心隱隱显现出一道模糊轮廓,恰似一条升龙。
赤凶的手腕在这瞬间,被於星魁以绝强力量生生拧断,发出钢铁般的弯折声,断口处露出森白骨茬。
“好,龙脊功!”
白叔反应过来,面露狂喜,忍不住拍掌道:“那血粽子全仗著一身蛮力,如今大当家的龙脊功已通玄关,气力远胜於它,咱们贏定了!”
赤凶被折断了手臂,吃痛下张开了大嘴,於星魁顺势將短刀塞进它的口中,手掌往刀根一拍,令得整把短刀齐根没入,染血的刀尖从后脑位置透体而出。
受到重创,赤凶一时动弹不得,又被於星魁拦腰抱住,往后一仰,以倒栽葱的姿势狠狠摜在地上,脑袋深深地砸进灰泥地基,两条腿稍稍扑腾几下,便没了动静。
“呼……”
於星魁长出一口气,身上的肌肉重又恢復正常,眼前一阵发黑,虚弱的感觉充斥於全身,下意识用双手扶住膝盖。
这是刚才提起真气、全力爆发的后遗症,但眼下还不是放鬆的时候。
赤凶被这么一砸,似乎没了意识,身上皮肉一松,再不復先前的坚硬。
“好机会,併肩子上啊!”
所有人见状,立刻一拥而上,用各自的利器將那赤凶大卸八块。
白叔一刀剖开赤凶的肚腹,在小腹里一阵摸索,掏出一个红彤彤的硬块,大概有一颗蚕豆大小。
当白叔取出了这东西后,赤凶身上的毛髮顏色一暗,转而开始从身体表面脱落,纷纷扬扬地洒了一地,浑身彻底瘫软下来,仿佛又变回了寻常尸首。
“死后不腐,尸变为凶,原因是执念不散,致使体內有阴煞沉积,凝结成尸丹……血粽子以生人精血为食,所以它的尸丹,又叫做血尸丹。”
白叔望著红色硬块,感慨道:“我年轻时遭遇过的血粽子,血尸丹也不过米粒大小,若是让它再吃个几人,纵使大当家的龙脊功已通玄关,怕也有些麻烦……这玩意是极阴毒之物,於生人无益,还是赶紧一把火烧了为妙。”
於星魁眼神忽闪。
方才那赤凶之所以凶威赫赫,正是因为体內有这玩意。
所以,就算於人无益,也应该算是一件灵物吧?
“拿给我瞧瞧。”
白叔听到这话,便將血尸丹交给了於星魁,后者將其接到手中后,轻轻一攥,左手顺势搓了搓拇指上的烛龙戒。
当他再摊开手时,掌心只剩一堆黯淡碎屑,体表隱隱闪过一道赤光,才有些衰弱的血气重又变得凝实,上身的皮肤莫名显得有些油亮,可谓精壮血足。
“咦?”
白叔见状,有些不解:“这玩意坚硬无比,唯独只怕火烧,大当家怎么一把就將它捏碎了?”
“……谁知道呢?”
於星魁面不改色,隨手將尸丹所化的碎屑一扬。
“想来是因为那血粽子才復甦没多久,尸丹还不够稳固吧。”
说完,於星魁又看向身边眾人,道:“好了,去收拾一下,把弟兄们的尸首和值钱的都带走。”
听到这话,其余几人才后知后觉地眼神一亮,面露喜色。
拔山卸岭气盖世,卸岭之名,並不单指气力过人,还有將整个山陵都给掏空的意思。
所有陪葬明器,能带走的尽数带走,不能带走的就地毁坏,总之不会漏下任何事物。后续若有其他倒斗的前来,只能见到空荡荡一座孤坟。
一群人肩扛手提,来回好几趟,总算是將这墓中的东西都给搬了出来,除却十几箱杂物外,还有甲冑一副,宝剑三口,雕弓长箭,裘袄皮帽金腰带;银壶玉碗,青瓷瓶罐十多个。
“这是达鲁花赤的官印。”白叔戴上老花镜,手中把玩著棺材里的一颗铜印,嘖嘖称奇,“那血粽子原来还是个贵人出身,怪不得墓里有这许多东西。算来,也有好些年没倒过这样的大斗了。”
达鲁花赤,乃是故元所设、地方镇守的官名。
换句话说,这墓距今少说也有三百余年的歷史,便连朝代都换了两次。
於星魁接过话茬,说道:“故元贵人向来有密葬的传统,既不立碑,也不堆土,所葬之处唯有至亲知晓……就算是这达鲁花赤的后人,现在恐怕也不知道这墓的位置。若不是天降大雨,恐怕这地方还能藏下去。”
“这次也算是老天爷指路,趁著天还没亮,咱们赶紧走吧。”
————
山脚下,小河边,淒凉的月光洒了遍地。
河岸上,尸首堆积在前、明器放置在后,死者模样大多悽惨,身躯干瘪如同枯木,不少还有著肢体残缺,只能拼凑起来后用布裹著。
於星魁不忍再细看,到水中洗了洗手,抹了把脸,仰头打了个响亮的唿哨。
远处,近一人高的芦苇盪忽然动了起来,未过多久,从中划出几艘灵活的小船。
这些小船首尾尖锐、形如蚱蜢,有四桨双櫓,可於水面上行进如风,因船身细长,又被称作“枪船”。
不一会儿,船队就来到了眾人跟前。
一个铁塔似的虬髯大汉站在船前,上身束背甲、下身著短裤,远远地见到眾人狼狈模样,等不及靠岸便道:“怎就只有你们几个?!大当家呢?”
“斗里出了血粽子,大当家不幸身亡……”白叔一边伸手指挥著船队,一边道:“说来话长,待会再跟你细讲……老泥鰍,你赶紧过来搭把手,先把弟兄们的尸首搬回船上。”
那张清晰的面庞瞬间乾瘪下去,像是一个正在漏气的皮球,精血很快就流失殆尽,只余下乾枯的皮肤紧裹著颅骨。
將吸乾了精血的头颅隨便拋下,赤凶迈著僵硬的步伐上前,身上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。
它的姿势看上去有些僵硬,关节就像是无法弯曲,一身赤毛红得仿佛要滴下血来,手上数寸长的尖爪闪著寒光。
“……小心,它过来了!”
干刀头舔血的买卖,眾人早已见惯了死亡,但这等诡异的景象的確还是头一回见,头皮发麻的同时,似乎也丧失了胆气。
不敢上前与之搏杀,生怕成为下一个被吸尽精血的倒霉蛋,几人连滚带爬地朝后退去,浑然忘记后方就是墙壁,根本无路可走。
唯有於星魁一人手持短刀,迎难而上,面对著赤凶当头挥来的利爪,他的左手如铁钳般探出,先一步捉住其手腕,掌心处竟擦出火光!
只拥有野兽般的灵智,令赤凶下意识便想挣脱束缚,却发现於星魁气力之强远超从前,一时竟无法挣脱。
於星魁一声暴喝,气机勃发间,浑身肌肉高高隆起、块垒分明,皮肤表面暴凸出无数青筋,后背中心隱隱显现出一道模糊轮廓,恰似一条升龙。
赤凶的手腕在这瞬间,被於星魁以绝强力量生生拧断,发出钢铁般的弯折声,断口处露出森白骨茬。
“好,龙脊功!”
白叔反应过来,面露狂喜,忍不住拍掌道:“那血粽子全仗著一身蛮力,如今大当家的龙脊功已通玄关,气力远胜於它,咱们贏定了!”
赤凶被折断了手臂,吃痛下张开了大嘴,於星魁顺势將短刀塞进它的口中,手掌往刀根一拍,令得整把短刀齐根没入,染血的刀尖从后脑位置透体而出。
受到重创,赤凶一时动弹不得,又被於星魁拦腰抱住,往后一仰,以倒栽葱的姿势狠狠摜在地上,脑袋深深地砸进灰泥地基,两条腿稍稍扑腾几下,便没了动静。
“呼……”
於星魁长出一口气,身上的肌肉重又恢復正常,眼前一阵发黑,虚弱的感觉充斥於全身,下意识用双手扶住膝盖。
这是刚才提起真气、全力爆发的后遗症,但眼下还不是放鬆的时候。
赤凶被这么一砸,似乎没了意识,身上皮肉一松,再不復先前的坚硬。
“好机会,併肩子上啊!”
所有人见状,立刻一拥而上,用各自的利器將那赤凶大卸八块。
白叔一刀剖开赤凶的肚腹,在小腹里一阵摸索,掏出一个红彤彤的硬块,大概有一颗蚕豆大小。
当白叔取出了这东西后,赤凶身上的毛髮顏色一暗,转而开始从身体表面脱落,纷纷扬扬地洒了一地,浑身彻底瘫软下来,仿佛又变回了寻常尸首。
“死后不腐,尸变为凶,原因是执念不散,致使体內有阴煞沉积,凝结成尸丹……血粽子以生人精血为食,所以它的尸丹,又叫做血尸丹。”
白叔望著红色硬块,感慨道:“我年轻时遭遇过的血粽子,血尸丹也不过米粒大小,若是让它再吃个几人,纵使大当家的龙脊功已通玄关,怕也有些麻烦……这玩意是极阴毒之物,於生人无益,还是赶紧一把火烧了为妙。”
於星魁眼神忽闪。
方才那赤凶之所以凶威赫赫,正是因为体內有这玩意。
所以,就算於人无益,也应该算是一件灵物吧?
“拿给我瞧瞧。”
白叔听到这话,便將血尸丹交给了於星魁,后者將其接到手中后,轻轻一攥,左手顺势搓了搓拇指上的烛龙戒。
当他再摊开手时,掌心只剩一堆黯淡碎屑,体表隱隱闪过一道赤光,才有些衰弱的血气重又变得凝实,上身的皮肤莫名显得有些油亮,可谓精壮血足。
“咦?”
白叔见状,有些不解:“这玩意坚硬无比,唯独只怕火烧,大当家怎么一把就將它捏碎了?”
“……谁知道呢?”
於星魁面不改色,隨手將尸丹所化的碎屑一扬。
“想来是因为那血粽子才復甦没多久,尸丹还不够稳固吧。”
说完,於星魁又看向身边眾人,道:“好了,去收拾一下,把弟兄们的尸首和值钱的都带走。”
听到这话,其余几人才后知后觉地眼神一亮,面露喜色。
拔山卸岭气盖世,卸岭之名,並不单指气力过人,还有將整个山陵都给掏空的意思。
所有陪葬明器,能带走的尽数带走,不能带走的就地毁坏,总之不会漏下任何事物。后续若有其他倒斗的前来,只能见到空荡荡一座孤坟。
一群人肩扛手提,来回好几趟,总算是將这墓中的东西都给搬了出来,除却十几箱杂物外,还有甲冑一副,宝剑三口,雕弓长箭,裘袄皮帽金腰带;银壶玉碗,青瓷瓶罐十多个。
“这是达鲁花赤的官印。”白叔戴上老花镜,手中把玩著棺材里的一颗铜印,嘖嘖称奇,“那血粽子原来还是个贵人出身,怪不得墓里有这许多东西。算来,也有好些年没倒过这样的大斗了。”
达鲁花赤,乃是故元所设、地方镇守的官名。
换句话说,这墓距今少说也有三百余年的歷史,便连朝代都换了两次。
於星魁接过话茬,说道:“故元贵人向来有密葬的传统,既不立碑,也不堆土,所葬之处唯有至亲知晓……就算是这达鲁花赤的后人,现在恐怕也不知道这墓的位置。若不是天降大雨,恐怕这地方还能藏下去。”
“这次也算是老天爷指路,趁著天还没亮,咱们赶紧走吧。”
————
山脚下,小河边,淒凉的月光洒了遍地。
河岸上,尸首堆积在前、明器放置在后,死者模样大多悽惨,身躯干瘪如同枯木,不少还有著肢体残缺,只能拼凑起来后用布裹著。
於星魁不忍再细看,到水中洗了洗手,抹了把脸,仰头打了个响亮的唿哨。
远处,近一人高的芦苇盪忽然动了起来,未过多久,从中划出几艘灵活的小船。
这些小船首尾尖锐、形如蚱蜢,有四桨双櫓,可於水面上行进如风,因船身细长,又被称作“枪船”。
不一会儿,船队就来到了眾人跟前。
一个铁塔似的虬髯大汉站在船前,上身束背甲、下身著短裤,远远地见到眾人狼狈模样,等不及靠岸便道:“怎就只有你们几个?!大当家呢?”
“斗里出了血粽子,大当家不幸身亡……”白叔一边伸手指挥著船队,一边道:“说来话长,待会再跟你细讲……老泥鰍,你赶紧过来搭把手,先把弟兄们的尸首搬回船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