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章 疾电

    “叮铃铃!”
    阵阵风铃声里,一支三百多人的队伍,在苍青色的大地上迤邐前行。
    他们骑著藏地特有的矮马,驮著几十车货物,马蹄踏过草甸发出的响动,混著铃声飘出老远。
    林平之骑在马上,放眼望去,河流、湖泊、草原、雪山,共同构成了一幅壮丽的风景画。
    这是林平之穿行在松潘古道上的两个多月后,天山就在眼前。
    然而即便到了天山,林平之依旧寻不到灵鷲宫的位置,因为他从巨鯨岛上找到的地图只是局部地图,还需配合具体地形进行识別。
    但是,天山实在是太大了,其东西绵延五千里,自北向南又分为北天山、中天山和南天山。
    想在这么大的地方,找到縹緲峰灵鷲宫,简直和大海捞针无异!
    “前方再走半日,就到哈密城了,这一带常有草原上的瓦剌游骑外出劫掠,大家务必提高警惕。”商队的首领胡老大高声说道。
    眾人闻言,精神一震,纷纷加快了前进的脚步,林平之看著不远处的雪山,陷入深思。
    原以为找到了天山,按图索驥找到灵鷲宫並非难事,如今看来,还得寻一个熟悉天山地形的嚮导,帮忙定位地图所示的具体位置才行。
    这时,林平之忍不住想到了任盈盈。
    此女身为日月神教的圣姑,人脉遍及大江南北,找个熟悉天山地形的嚮导,並非难事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不远处的草原上,传来了雷鸣般的响动,紧接著一线“黑潮”由远及近,从天山方向,如浪潮般涌来。
    “那是什么?”有商人问道。
    胡老大把眼一看,登时嚇得面如土色道:“不好,是野马群,大家快就近找个结实的地方躲起来!”
    “唏律律!”
    离得近了,眾人终於看清楚了“黑潮”的真容,的確是胡老大所说的马群。
    但迎面而来的马匹,足有成百上千,被如此数量的马群迎面践踏,不死也要脱一层皮!
    “快跑!”
    有缀在后面的商旅嚇得催马就跑,但就凭他胯下的矮马,根本跑不过草原上肆意狂奔的野马。
    果然,没过多久,仓皇逃跑的商人,就连人带马,淹没在野马群组成的“黑潮”当中。
    这下子,商队里的人才慌忙按照胡老大的话,寻找附近的岩石裂隙、低矮土丘躲藏起来,至於他们隨身携带的货物,此时也顾不得了。
    唯有林平之不以为惧,只见他纵身一跃,跳到附近一座矮丘之上,饶有兴致地观望起来。
    “轰隆隆!”
    大地之上,万马奔腾,一线“黑潮”,不断逼近。
    无数野马鬃毛飞扬,奋蹄狂奔,场面壮观至极!
    “轰隆!”
    这是排头的野马撞到货物时,发出的响动。
    一时间,撞击声、惨呼声、惊叫声此起彼伏,林平之亲眼看到数名运气不好的行商,捲入野马群里,被践踏至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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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即便是林平之,也需要不断改变自己的落脚之处,才能让自己不被捲入野马群中。
    “唏律律!”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匹浑身漆黑、骨骼粗大、鬃毛极长、膘肥体壮的野马,如黑色闪电一般,从马群中冲了出来。
    黑马迎风嘶鸣,声音悠扬,眾多野马隨著它的呼號,如旋风般朝著林平之所在方向,疾驰而来。
    “好马,这匹黑马必是这群野马的马王了!”林平之心道。
    此刻的林平之,与大黑马迎面相对。以林平之的目力,甚至能看到大黑马眼中流露的不屑之色。
    林平之登时被激起了好胜之心,只听他长啸一声,朗声说道:“好畜生!就凭你,也敢让我让路?”
    林平之纵身一跃,落到一匹野马之上,任凭这匹野马如何扭动身躯,林平之如大树生根,岿然不动。
    紧接著,他又找准机会,在野马群內来回跳跃,最后落在了大黑马的马背之上。
    大黑马身为马中之王,桀驁不驯,能令万马臣服,如何能忍人类骑乘。
    只见它上躥下跳,左拋右摔,来回奔走,欲將林平之拋下马背。
    林平之伏在马背之上,隨著它上下起伏,一人一马折腾良久,互相较起劲来。
    这是林平之第一次和一只畜生较劲,不得不说,野马性烈,根本不服。
    林平之施展金刚伏魔神通,以大力金刚手驾驭野马,一人一马足足在草原上僵持了半个时辰,大黑马才悲鸣一声,表示臣服。
    “当真好马,看你行走如飞,迅疾如电,就叫你『疾电』吧!”林平之给大黑马起了个名字。
    大黑马嘶鸣一声,表示认可。
    似疾电这样的神驹,固然桀驁不驯,但一旦被驯服,就会对它的主人忠诚无比,至死不渝。
    林平之一拍马颈,示意它唤回马群,大黑马极通人性,嘶鸣一声,原本呼啸而来的野马群,又如潮水般散去。
    商队成员这才重新聚在一起,清点损失,万幸有林平之出手,引走了马群,商队损失不大。
    胡老大对林平之千恩万谢,林平之趁机拿出那幅“灵鷲宫进贡路线图”,请胡老大指教。
    胡老大看了半天,只能確定地图所示是南天山附近,具体恐怕还需要找当地土著辨识。
    林平之在哈密城和商队分开,骑著疾电往南天山南麓跑去。
    疾电作为马中之王,能日行千里,在它的疾驰下,林平之只花了一天一夜,便来到了南天山脚下,在一处草原上的维族部落安置下来。
    夜里,部落里的少男少女们,围著篝火载歌载舞,林平之生得面容俊美,不少维族少女过来邀请他跳舞,却都被林平之婉拒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又有一只肌肤雪白,皓腕凝霜的小手,朝著他伸了过来。
    林平之下意识道:“不了,我不会跳……”
    他抬头一看,发现眼前这人,居然不是维族少女,而是许久未见的任盈盈。
    少女穿著维族传统服饰,笑著对林平之道:“林盟主,赏个脸舞上一曲如何?”
    林平之颇为惊喜道:“任大小姐,你怎么也来天山了?”
    任盈盈道:“还是那句话,我想和林盟主交个朋友。”
    林平之笑著回应道:“我们已经是朋友了,不是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