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抵达四合院!渣爹一家正吃肉?

    “呜——!”
    伴隨著一声长长的汽笛嘶鸣,那条在雪原上狂奔了两天一夜的绿皮巨龙,终於带著满身的风霜和煤灰,缓缓滑进了北京站。
    车厢门刚一打开,一股混杂著煤烟味、油条味和乾燥冷空气的独特气息便扑面而来。
    这就是1958年的北京。
    天空阴沉沉的,大片大片的雪花像扯碎了的棉絮,纷纷扬扬地往下落,给这座古老而庄严的城市披上了一层厚重的银装。站台上人潮涌动,穿著深蓝色工装、灰色棉袄的人们行色匆匆,大喇叭里激昂的广播声在穹顶下迴荡,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。
    “哥,这儿就是北京吗?好大的烟囱呀。”
    暖暖缩在林阳怀里,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,好奇又怯生生地打量著这个陌生的世界。她指著远处冒著白烟的机车头,小脸冻得红扑扑的。
    林阳紧了紧背后的行囊,把妹妹身上的狗皮帽子往下压了压,遮住那刺骨的寒风。
    “对,这就是北京。”
    他的目光穿过纷飞的大雪,看向站外那座宏伟的城市轮廓,眼神中没有孩童的兴奋,只有一抹与年龄不符的深沉与冷冽。
    “咱们到了,去找那个负心汉算帐。”
    两天的硬座,把这具八岁的身体折腾得够呛。虽然有体质强化液撑著,但那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疲惫感是怎么也挡不住的。可林阳不敢歇,他怀里揣著那两根“大黄鱼”,背上背著林家的荣耀和仇恨,脚下是一刻都不能停。
    出了火车站,林阳没捨得花钱坐那看起来就很贵的“蹦蹦车”,也没去挤那人满为患的公交。
    他找路边的大爷打听了道儿,把暖暖往背上一背,用那双並不宽厚的肩膀扛起妹妹,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了漫天风雪中。
    南锣鼓巷,95號。
    这个地址,像烙铁一样印在他脑子里,那是原身母亲临死前念叨了无数遍的地方。
    雪越下越大,地上的积雪踩上去发出“咯吱咯吱”的声响。
    走了足足两个小时,当林阳感觉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时,一条充满了老北京胡同气息的巷子终於出现在眼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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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青砖灰瓦,朱门紧闭。
    胡同口的老槐树掛满了白雪,几只乌鸦在枯枝上哇哇乱叫,给这萧瑟的冬日平添了几分淒凉。
    林阳停下脚步,抬头看著眼前这座气派的三进四合院。
    广亮大门,红漆剥落,门墩上的石狮子被岁月磨平了稜角,却依旧透著股子高高在上的傲气。门楣上方,那个斑驳的门牌號“95”,在风雪中显得格外刺眼。
    就是这儿了。
    那个满院禽兽、充满算计的修罗场。
    “哥,我饿……”
    背上的暖暖趴在他耳边,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。这一路走来,早上吃的那个硬麵饼子早就消化光了,小丫头冻得直打哆嗦,却懂事地一直忍著没喊累。
    林阳心头一酸,反手託了托妹妹的小屁股,柔声道:
    “再忍忍,咱们到家了。马上就有肉吃了。”
    他说著,深吸一口气,那冰冷的空气灌进肺里,稍微压住了胸中翻涌的戾气。
    一定要冷静。
    他是来討债的,不是来送死的。在这皇城根下,拳头硬是道理,但有时候,脑子比拳头更管用。
    林阳走上台阶,伸手推了推那扇厚重的木门。
    “吱呀——”
    大门没锁,发出一声乾涩的呻吟,裂开一道缝隙。
    一股混杂著煤烟味、葱花爆锅味和淡淡霉味的烟火气,顺著门缝钻了出来。
    林阳侧身挤了进去。
    前院不大,靠墙根堆满了各家的杂物和蜂窝煤,显得有些拥挤凌乱。
    一个戴著黑框眼镜、穿著旧棉袄、身形消瘦的小老头,正蹲在东倒座房门口,拿著把小铲子摆弄他那几盆虽然光禿禿但还是宝贝得不得了的花草。
    听到动静,小老头猛地抬起头,那一双精明得过分的小眼睛在镜片后面滴溜溜乱转,迅速在林阳兄妹俩身上扫视了一圈。
    这標誌性的打扮,不用问,肯定是那位算盘精转世的三大爷——阎埠贵。
    “哎哎哎?干嘛的干嘛的?”
    阎埠贵放下铲子,两步窜过来挡住去路,那眼神就像是在防备来偷东西的小贼,“这大冷天的,谁家孩子乱闯?要饭去胡同口,这院里没多余吃的!”
    林阳停下脚步,把背上的暖暖往上顛了顛,脸上露出一抹人畜无害的笑容,只是那笑意没达眼底。
    “大爷,我不就要饭的。我是来寻亲的。”
    “寻亲?”
    阎埠贵一愣,扶了扶眼镜框,狐疑地打量著这两个一身补丁、满脸风霜的孩子,“你寻谁啊?这院里住的可都是正经工人,没听说谁家有这穷……咳,这远方亲戚啊。”
    他本来想说穷酸亲戚,但看林阳那眼神虽然平静,却透著股说不出的冷意,硬是把话咽了回去。
    “我找林建国。”
    林阳吐出这三个字,声音不大,却字字清晰。
    “林建国?”
    阎埠贵眼珠子猛地瞪大,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笑话,隨即脸上露出一种极其怪异的表情,那是混杂著惊讶、八卦和幸灾乐祸的神色。
    “你是老林家那……乡下的?”
    他上下打量著林阳,嘖嘖两声,“哎哟喂,这可真是……巧了。你爹今儿个正好在家,听说还买了肉,正那啥……庆祝呢。”
    说到“庆祝”两个字,阎埠贵特意拖长了音调,眼神往中院的方向瞟了瞟,透著股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劲儿。
    “中院东厢房,去吧去吧。”
    阎埠贵摆摆手,侧身让开了路,心里却在飞快地打著算盘:老林这前妻的孩子找上门了,这下林家可热闹了,那赵梅兰可不是省油的灯,今晚这戏,有的看了。
    “谢谢大爷。”
    林阳没理会阎埠贵那意味深长的眼神,抬脚往里走去。
    穿过垂花门,就到了中院。
    比起前院的拥挤,中院显得宽敞了不少。正对著的是傻柱住的正房,左边是贾家,而右边那间看起来装修得还算体面的东厢房,就是林建国的家。
    还没走近,一股霸道浓郁的肉香味,就顺著寒风钻进了林阳的鼻子里。
    那是红烧肉的味道。
    浓油赤酱,大料爆香,在这个物资匱乏的年代,这股味道简直就是一种罪恶的诱惑。
    “咕嚕……”
    背上的暖暖肚子不爭气地叫了一声,小丫头咽了口唾沫,趴在林阳耳边小声说:“哥,好香啊……是谁家在做肉肉?”
    林阳的脚步猛地顿住。
    他站在东厢房的窗根底下,那个位置正好能避开风雪,也能透过那擦得鋥亮的玻璃窗,看清屋里的一切。
    屋里生著火炉,暖烘烘的,橘黄色的灯光洒满了整个房间,透著一股子令人嫉妒的温馨。
    八仙桌旁,坐著一家三口。
    坐在主位的男人,穿著一件半新的中山装,头髮梳得油光鋥亮,正是那个化成灰林阳都认得的渣爹——林建国。
    他这几年在城里养得不错,脸盘圆润,红光满面,此刻正咧著嘴笑,脸上的褶子都快笑成了一朵花。
    而他怀里,抱著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小胖墩。
    那孩子穿得像个肉球,手里抓著一只油汪汪的鸡腿,嘴边全是油渍,一边啃一边把脚蹬在桌子上,囂张跋扈。
    “来,宝儿,多吃点,这是爹特意托人买的五花肉,吃了长个儿!”
    林建国夹起一块颤巍巍、红亮亮的红烧肉,小心翼翼地餵到那小胖墩嘴里,眼神里满是宠溺,那慈父的模样,看得人直噁心。
    坐在对面的女人,穿著碎花棉袄,烫著时髦的捲髮,虽然长得有些尖酸刻薄,但此刻也是满脸堆笑。
    那是后妈赵梅兰。
    她一边给林建国倒酒,一边假意嗔怪:“你就惯著他吧,这肉多贵啊,全进他肚子里了。”
    “嗨!我儿子我不惯著谁惯著?只要宝儿爱吃,爹天天给你买!”
    林建国喝了一口小酒,愜意地眯起眼睛,仿佛他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。
    屋里欢声笑语,热气腾腾。
    窗外风雪交加,寒冷刺骨。
    仅隔著一层薄薄的玻璃,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。
    一个是天堂,一个是地狱。
    林阳站在窗外,看著这一幕,浑身的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,紧接著又像是被泼了一桶汽油,轰的一声燃烧起来。
    他的手死死扣住窗台的砖缝,指甲因为用力过度而泛白,甚至抠下了墙皮。
    这就是他在城里享福的好爹?
    这就是那个在乡下妻儿饿得啃树皮、病得快死时,连一封电报都不回的男人?
    他在屋里抱著別人的儿子吃红烧肉,喝小酒,享受天伦之乐。
    而他的亲生儿女,却在外面顶著风雪,饿著肚子,像两个乞丐一样看著他们吃!
    还有母亲……
    那个为了省下一口粮给孩子吃,活活把自己饿得皮包骨头,临死前还念叨著“建国怎么不回来”的可怜女人。
    她尸骨未寒,这个畜生却在这儿其乐融融?
    “哥……”
    暖暖似乎感受到了哥哥身上那股可怕的气息,嚇得缩了缩脖子,小手紧紧抓著他的衣领,带著哭腔喊了一声。
    这一声软糯的呼唤,像是一把锤子,狠狠砸碎了林阳最后的理智。
    什么隱忍,什么谋划,在这一刻统统见鬼去吧!
    老子现在就要掀翻这桌肉!
    林阳深吸一口气,那双被寒风吹得通红的眼睛里,此刻燃烧著足以焚尽一切的怒火。
    他猛地抬起脚。
    “砰!!!”
    一声巨响。
    那扇本就不太结实的房门,被林阳这含怒一脚,连著门框直接踹开,狠狠地撞在墙上,发出一声惨叫。
    风雪瞬间倒灌进温暖的屋內。
    正举著酒杯的林建国嚇得手一哆嗦,酒杯“啪”的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。
    “谁?!”
    赵梅兰尖叫一声,差点跳起来。
    一家三口惊恐地转过头,看向门口。
    只见大雪纷飞中,一个衣衫襤褸、却背著把半人高长弓的少年,正站在门口。
    他背上背著个小丫头,浑身落满了雪,像是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雪鬼。
    那双死寂而冰冷的眼睛,正死死盯著林建国,嘴角勾起一抹让人毛骨悚然的冷笑。
    “爹,这肉……香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