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章 ,被大鬍子用来营销了

    “林默,还是你牛逼,琼摇阿姨的邀约都拒绝了,还是还珠3。”
    “那必须的,我们林默要长相有长相,要演技有演技,好戏约以后排著队来,看不上这个很正常。”
    閒聊时,李亚朋和周讯得知了林默推掉琼摇还珠3邀约一事,就跟他开起了玩笑。
    “你俩就別拿我寻开心了,据我所知,你们俩也推过这部戏。”林默笑著回应。
    “我之所以推掉,是觉得起点太高,再想超越《笑傲江湖》和《射鵰英雄传》这样的古装剧將很有难度,就决定以后彻底告別古装剧了,而且不止是还珠3,《杨门女將》和《书剑恩仇录》我都辞演了。”李亚朋凡尔赛了一把。
    “羡慕啊,我这还在愁下一个活在哪呢,有人都已经推仨了。”林默顺势打趣。
    “你別急,等射鵰播了,到时就是我羡慕你了。”李亚朋呵呵一笑。
    “讯呢,你怎么也推了?”蒋琴琴好奇的问。
    “就我这嗓音,去演琼摇剧里那些柔声细气、娇滴滴的女角色,不被观眾骂死才怪。”周讯演黄蓉已经被骂了。
    几人有说有笑间,于敏走了过来,丟给林默一份报纸,笑道:“小默,你成英雄了,今晚请吃饭啊。”
    啊?
    英雄?
    什么鬼?
    林默一头雾水,赶紧展开报纸,蒋琴琴、李亚朋、周讯三人也凑了过去。
    ——【桃花岛燃起冲天火,杨康成为救火英雄!】
    头版標题十分醒目。
    李亚朋笑著竖起大拇指道:“这顿饭你得请。”
    周讯附和道:“对。”
    蒋琴琴诧异道:“这是好事呀,你怎么反倒闷闷不乐的?”
    好事?
    不见得。
    那天去救火的人很多,他不过搭了把手,根本算不上功劳。
    现在把“救火英雄”的標籤贴在他身上,摆明了是把他架在火上烤,肯定会引来捧杀和非议。
    能高兴起来吗?
    这波操作,十有八九是炒作王大鬍子的手笔,用来给射鵰造势营销。
    林默眯起了眼睛,给人摆了一道啊。
    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剧组,大家看他的眼神各异。
    关係好的,对他那天的英勇行为称讚叫好。
    关係一般的,觉得他贪功不要脸。
    下午收工,刚走出水滸城景区,蹲守多时的媒体记者立刻蜂拥而上,话筒和录音笔齐齐递到他面前,问题全围著“救火英雄”四个字。
    “那天火场里,部队、消防、景区工作人员、当地群眾都冲在前面,他们才是英雄,而我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,这標题太抬举我了。”
    对著身边人,和面对记者,林默统一低姿態话术,不贪功、不膨胀。
    作为穿越者,自然明白舆情走向对自己带来的影响,提前就想好了应对之策,不拒绝善意,但拒绝被单方面炒作架高,认领责任,不独占荣誉。
    这番得体又谦逊的表態,让原本准备挑刺的记者找不出半点毛病,也让一旁围观的剧组人员暗自点头,先前那些暗地里的非议,也隨之消散。
    这件事引发的热度挺大的,明星作为公眾人物,一言一行本就容易被无限放大。
    当然了,有弊,也就有利。
    隨著报导扩散,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新版射鵰的杨康叫林默,一个长相帅气、心地善良、为人谦虚的新人。
    没等剧集播出,就先攒下了一波路人缘和初始关注度。
    这倒是好事,可以高兴一下。
    而值得高兴的事,不止这一件。
    十二月中旬,王晓晓再次来到片场向林默匯报工作:“林总,大宇资讯和赵本夫都同意了我们的报价,同意出售《仙剑奇侠传》和《天下无贼》的影视改编权。”
    林默点点头,对此並不意外,只要钱给够,什么都好说。
    王晓晓接著补充道:“不过大宇资讯那边提了个附加要求,就是男主角和女主角的演员选择需要和『仙剑之父』姚壮宪先生商量。”
    要求合理,上一世胡戈能拿下李逍遥这个角色,就是姚壮宪拍板决定的,林默“嗯”的一声道:“这个没问题。”
    王晓晓又道:“还有就是,酷火组合我已经找到了,他们在鹏城一家叫金色时代的舞厅里,听了我们的签约意向和规划后,愿意加入。”
    说著,她从隨身的包里拿出三份文件,递过去道:“这是版权合同和签约合同,需要您签字盖章。”
    林默伸手接过文件,满意一笑,夸道:“干得漂亮,等这些事尘埃落定,给你加奖金!”
    “谢谢林总!”王晓晓闻言,高兴之余,又道:“只是……公司帐上目前没有那么多钱了。”
    “这个你不用担心。”林默在月初没戏份的一天,回了燕京,去了趟银行,別墅的抵押贷款和公司经营性贷款都已申请成功,额度足够覆盖这些支出,“钱下周一会到帐。”
    王晓晓鬆了口气,收起签字盖章了的文件道:“那我先回去处理后续事宜,有情况再向您匯报。”
    林默叫住了她:“等等。”
    想要让曾易玲花真正起飞,成为日后那对家喻户晓的凤凰传奇,还差关键的一环——一个核心音乐人,张超。
    可以说,凤凰传奇能成为国民级组合,张超功不可没。
    《自由飞翔》、《最炫民族风》、《奢香夫人》等一首首传遍大街小巷的神曲,皆出自他之手。
    这些歌曲不仅旋律抓耳、传唱度极高,更精准的將玲花的高亢嗓音与曾易的说唱完美融合。
    所以,得要找到张超,把他签进公司,这样才能为玲花曾易的崛起,打下最坚实的基础。
    就这样王晓晓又领到新任务离去。
    而林默再次陷入沉思。
    彩铃时代即將到来,既然签下曾易玲花,那么这波红利要吃。
    彩铃是从2002年3月由韩国sk电讯首推,然后2003年5月华国移动、联通、电信就相继推出了彩铃业务。
    那场面可以说是,红旗招展,人山人海,一经推出,就受到了手机用户的追捧。
    可以说,在2g时期检验一首歌到底火不火,各类彩铃排行榜是唯一標准,比如2006年新浪年度十大网络彩铃歌曲中的《qq爱》,就在彩铃中泛滥成灾,也许很多人都没听过,但莫名其妙的就学会了。
    而这也是一块巨大的蛋糕,当中的收入十分可观。
    如果一首歌被下载100万次,就是等同於卖了100万张唱片的,从收益上来讲,彩铃比传统唱片多了將近十倍,按每首歌2块钱的下载费用来计算,版权所有者就可以有30万的版税收入。
    而歌曲版税分成比例可以从10%到30%不等,具体取决於歌手的议价能力和市场地位,通常是15%,一张cd的版税不过2、3块钱,一盒磁带是1块多,换句话说,一首彩铃2块的收入,就抵得上过去一张唱片的版税。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彩铃业务必须通过三大运营商註册开通,盗版难度极大,下载量往往能达到数百万甚至数千万次,收益远比传统唱片稳定。
    郑原的《一万个理由》,彩铃下载量达到了恐怖的1.5亿,仅这一首歌所创造的收益就是数亿。
    可是,问题来了。
    林默不像起点文娱那些前辈们一样全能,虽然上一世听过不少歌,但是要完整的默写出一首歌,包括词、曲、编曲,这是几乎不可能的。
    难搞……
    想不到法子就先不想了。
    也是在这个时候,林默脑海里响起一连串的系统提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