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鼠王找鸡

    鼠王用前肢,拿起掉落的短剑。
    然后一把推到卡伦的胸前,那力量大的像是要把卡伦擂死。
    卡伦摸不清状况,试探著问道:“给我?”
    “吱!”鼠王点了点头。
    隨著鼠王点头,卡伦心头除了嗜血鼠还有偶尔的预警,整体已经降低到了普通水准。
    “谢谢?”拿著短剑的卡伦,一脑袋莫名其妙。
    “吱吱吱!”鼠王对著鼠群叫了一声,当下跑出来两只嗜血鼠。
    一只老鼠嘴里咬著一只死鸡,一只老鼠嘴里叼著一枚金幣。
    “啊?还要送我鸡和钱?”
    刚说完这话的卡伦,小腿就被鼠王的尾巴抽了一鞭子,疼的齜牙咧嘴。
    卡伦打定主意,下次一定要做个藤甲护腿。
    “吱!吱吱!”鼠王对著卡伦频繁叫著。
    然后用尾巴捲起那只死鸡,特意的用手指了指鸡的彩色尾巴,然后丟进嘴里。
    吃完之后又开始“吱吱吱”叫著,然后指了一下金幣,又指了一下卡伦。
    卡伦见鼠王尾巴又准备打来,连忙喊道:“懂了懂了!我给你鸡,你给我金幣是不是?”
    “吱!”鼠王连忙点头。
    啥玩意儿?
    先捡到一把短剑,然后被鼠王包围,挨了几顿打,让我给它找鸡?
    我遇到前世的钓鱼执法了?!
    “我明白了,我一定给你找鸡!找老母鸡!”卡伦点头如捣蒜,生怕鼠王理解不了,一拥而上的给自己咬死。
    鼠王见卡伦如此上道,也开心的吱吱叫了起来。
    嗜血鼠群,自发的让出一条通道。
    卡伦试探著问道:“我走了?”
    “吱!”鼠王点头回应。
    重新把剑拴好,拿起木棒和火把,卡伦一步步走进鼠群。
    那些见人就会疯狂进攻的嗜血鼠,在鼠王的统领下,完全压住了嗜血的本能。
    这一发现让卡伦惊嘆不已。
    有惊无险的穿过鼠群,终於来到了下水道出口。
    看了看下水道里面还在望著自己的鼠群,心里一阵后怕赶紧钻了出去,倒是把下水道出口处的几个懒汉嚇了一跳。
    重新见到太阳的卡伦,把火把和木棒一甩,就地躺下。
    突然想起什么,又赶紧爬起来朝下水道看去。
    发现没有老鼠踪跡的他,终於嘆了口长气。
    此刻的卡伦,浑身瘫软无力。
    与死神擦肩而过,哪怕没死也绝不好过。
    一道阴影遮住了卡伦的视线,熟悉的公鸭嗓响起:“卡伦!你没事吧!”
    听到匕首的声音,卡伦没来由的笑了起来,撑起身子看著他,小声说道:
    “我说我遇见鼠王了,你信不信?”
    “你吹你妈呢!”
    匕首嘴上不留情面,但行动却很老实。
    看出卡伦的异样,他赶紧將卡伦扶了起来。
    “走,先回去。”
    匕首拿起地上的火把和木棒,走在前头,卡伦缓缓跟著。
    看著不断回望自己的匕首,卡伦的心情进一步放鬆。
    回到窝棚,匕首掏出一碗加了麦麩的糊糊和一个新鲜的黑麵包。
    “刚才我在码头,赚了3个铜幣,厉不厉害!”
    匕首得意洋洋的对著卡伦说著:“嘿!就这一会时间,我赚的钱就快赶上你了!”
    “偷就是偷,別老往自己脸上贴金。”卡伦一边吃著黑麵包,一边囫圇的应付著匕首。
    “我偷个屁!我堂堂未来的首席冒险者沙蝎大人,找他们拿点钱花花怎么了!”
    说著掏出一壶金丝雀酒馆的麦酒,在卡伦面前晃了晃。
    “唉,那我就只能自己喝了,別人看不起我的工作呢!”匕首吊儿郎当的坐在木箱上面,一只脚晃晃悠悠。
    一壶麦酒刚三个铜幣,比黑麵包贵了许多。
    每天都在为黑麵包发愁的两人,只能偶尔趁別人喝醉的时候,去金丝雀打打秋风解馋,还从没喝过完整的一壶。
    “沙蝎大人,我认为朋友之间,好东西应该分享。”
    卡伦看著麦酒,眼神都变了,连忙把碗里的糊糊几口喝下。
    赶紧拿著舔乾净的碗,对著匕首晃了晃。
    “既然你如此诚心的恳求於我,沙蝎大人就大发慈悲的赏你几口!谁叫沙蝎大人心善啊!”
    说是一壶,其实也没有几口。
    匕首倒出一大半给了卡伦,被卡伦两三口就给干了。
    “嗝~”
    打出一阵饱嗝的卡伦,脸色隨即红了起来。
    “真带劲!”匕首也学者卡伦几口喝完,然后仰头便倒。
    “以后咱们有钱了,要拿麦酒洗澡,这酸臭味真带劲!”
    卡伦和匕首並不认为麦酒好喝,但这是他们能接触的为数不多的好东西。
    也是他们两个孤儿,对未来憧憬的主要参照。
    看到匕首已经打起了呼嚕,卡伦便將几个箱子堆好,铺上茅草將匕首丟了上去。
    日头西沉,卡伦窝在窝棚里面,拿出了那把短剑。
    夕阳的光照在短剑上,发出了耀眼的光彩。
    卡伦看著短剑,犹如痴汉看见了湿身美女,整个人都失神了。
    反应过来,在地上抓起沙土,就往短剑身上蹭。
    直到剑身覆盖了一层细沙,变得灰扑扑后,卡伦才停下动作。
    掂量了一下,轻轻插进被藤蔓缠绕的剑鞘里,掛在了身上。
    看了看四下无人,卡伦右手猛地从左侧拔出短剑,高举过头顶!
    低声呼號:“伟大的冒险者卡伦,必將打败魔王!”
    然后嗤的一下,自己笑出了声,回头见匕首没醒,鬆了一口气,赶紧又把短剑放好。
    要是被匕首看见自己的样子,指不定会被嘲笑多久。
    平民窟的夜晚,从来都不太平静。
    那些懒汉夜鶯的躁动,隨著月亮的高升,变得更加高亢。
    卡伦就著月光,翻看著父亲的笔记。
    父亲走的过於突然,没有给自己留下一招半式。
    只有这本笔记,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唯一遗物,述说著父亲的另一面。
    这本笔记在父亲死后,陪伴了自己整整三年,已经被自己翻的起了毛边。
    他找来炭笔,在鼠王那里加了一句小字:
    已確认有极高智慧,能沟通,能交易,能指挥鼠群。爱吃鸡?
    將笔记贴身收好,卡伦犯起了愁。
    一只鸡换一枚金幣,那是傻赚不赔的买卖。
    寻常集市的鸡,也就二十铜幣一只。
    但鼠王嘴里的鸡,是会飞的那种彩尾鸡。
    只有郊外农场里面才有,据说是有什么特殊用处,卖的挺贵。
    价格虽然偶尔会波动,但每只彩尾鸡基本都维持在一枚银幣左右。
    明天得拉上匕首去试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