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一章 怂恿

    五零:胞妹抢婚后下乡採集粮满仓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五十一章 怂恿
    那小男孩面黄肌瘦,脸颊凹陷,唯独肚子鼓胀得厉害,显然是长期营养不良所致。
    老婆婆头髮凌乱,双眼好像还有点白內障,祖孙俩身上的衣服不仅破旧不堪,还满是油污和补丁,显然已许久未曾换洗。
    宋书顏心头一酸,眼眶微热,她的心肠一向柔软,见不得这般悽苦景象。
    可她也清楚,现在直接给钱,这对祖孙恐怕捨不得花在吃食上。
    思忖片刻,她决定乾脆带他们去买些热腾腾的包子,先让他们填饱肚子才是最要紧的事。
    “婆婆,別担心,我带你们去买些包子填填肚子!”宋书顏柔声安慰道。
    老奶奶怔住了,浑浊的眼中瞬间涌出泪水,颤巍巍地望著她:“小姑娘,你真是个大好人啊!老天爷会保佑你的,好人一定有好报!”
    宋书顏被夸得有些羞赧,脸颊微微泛红。
    她连忙从隨身的书包里翻找片刻,掏出几颗用彩纸包裹的糖果,蹲下身,笑著递给小男孩:“小朋友,姐姐请你吃糖,甜的哦。”
    小男孩怯生生地缩在奶奶身后,眼神躲闪,不敢上前。
    宋书顏见状,也不勉强,便將糖果轻轻放进老奶奶粗糙的掌心,隨后搀扶著她,牵起孩子,朝著不远处的国营饭店走去。
    然而刚到饭店门口,老奶奶却突然停下脚步,死活不肯再往前一步。
    她低著头,声音里满是畏惧:“小姑娘,算了吧!我先前也来这儿討过饭,结果被里面的人推搡著轰了出来,连门槛都没踏进去……我不敢再去丟这个人了。”
    宋书顏眉头微蹙,心中一阵愤然,却又无可奈何。
    她看著眼前这对风霜满面的祖孙,语气坚定地说:“婆婆,您就在这儿等一会儿,別动。我去给你们买几个包子先填饱肚子。”
    宋书顏进去买了十个肉包给老婆婆,接著又从书包拿了五毛钱给她。
    “老婆婆,您呀带著小孙子回家吧!”
    老婆婆抹了抹眼角的泪水,哽咽道:“小姑娘,谢谢你,你真是好人啊,我们昨天下午到城里,就你给了我们吃的。”
    “好了,老婆婆,您回去吧!我也进去吃饭了。”
    不是宋书顏不给老婆婆买饭菜,而是里面的客人和店员根本不可能让乞丐进来。
    这两年进城里的乞丐很多,要是让老婆婆进来,其他的乞丐也会跟著进来。
    等老婆婆他们一走,宋书顏再进国营饭店,眾人齐齐望向她。
    宋书顏镇定来到柜檯,“同志,你好,给我点一道你们都招牌菜红烧肉,那给我二两米饭,十个肉包。饭菜在这里吃,肉包用袋子打包。”
    “一份红烧肉七毛八,大肉包二分钱一个,二两四分钱。”
    宋书顏给了她二两粮票还有一块零两分钱,然后拿著手写单据找个座位坐下来等餐。
    这时,坐在角落的沈悦轻轻拽了拽正出神的大哥衣袖,压低声音道:“大哥,刚刚那位小妹妹,是不是之前在百货大楼里看手錶的那个姑娘啊?”
    沈煜仍沉浸在方才的震撼之中,他没想到,宋书顏竟然给老乞丐祖孙买肉包,“真是个人美心善的小姑娘啊!”他在心里轻嘆,目光不自觉追隨著她的身影。
    “嗯,没错,就是那位小姑娘。”他低声回答沈悦。
    背对著门口的陆沉並未看见宋书顏的身影,此刻听到沈煜提起她,不禁好奇回头,却赫然发现那张熟悉的脸庞,正是去他那卖物资的小姑娘!
    他想要起身前去跟她打招呼,却又顾虑场合不对,只得按捺住衝动,等吃完饭再说。
    沈煜见状,悄悄拉过沈悦,在她耳边低语:“小妹,你过去跟那姑娘搭个话,交个朋友。下个月,大哥一定给你买双漂亮的小皮鞋。”
    沈悦眨了眨眼,嘴角扬起一抹狡黠的笑意:“大哥,你该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?那我可得好好帮你探探底细。不过,我要一双鋥亮的黑色小皮鞋,还得是带蝴蝶结的那种!”
    “去吧!”沈煜笑著推了她一把,眼中闪过一丝期待。
    沈悦轻盈起身,朝著宋书顏所在的桌边走去。
    陆沉望著不远处那个安静坐著的姑娘,又转头看向身旁的好兄弟,心头忽然一紧,忍不住低声问道:“阿煜,你……该不会是看上她了吧?可你之前不是信誓旦旦说,这两年绝不谈婚论嫁吗?”
    沈煜唇角微扬,眸光深邃,似笑非笑地望著他:“怎么,有意见?从前是没有遇见心动之人,如今遇到了,难道还要装作视而不见?
    阿沉,感情这种事,讲究的是缘分。你也別再执著於过去那段旧情了,该放下的时候,就该学会向前看了。”
    陆沉沉默片刻,终是轻嘆一声,声音几近呢喃:“你知道吗?你拿回去的那些珍贵的红菇干和香气扑鼻的鸡樅油罐头,全都是她送的。
    不仅如此,她还帮她乡下的亲戚卖了三千斤大米。”
    顿了顿,他抬眼直视沈煜:“你们家能接受一个来自乡下的姑娘做儿媳吗?如果是我……”
    沈煜神色骤然一凝,目光如炬地盯著陆沉:“陆沉,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莫非你也对她动了心?”
    陆沉心头猛地一揪,仿佛被什么狠狠攥住。
    他垂下眼帘,良久才缓缓开口,语气中带著几分苦涩与释然:“罢了……既然你喜欢,那就让你去追吧。你可是我的好兄弟,我让著你。”
    沈煜轻笑一声,“不必让,说不定人家也有未婚夫呢,我只是先让我妹打探一下消息。”
    不一会儿,沈悦像只偷腥的猫一样,脸上掛著狡黠的笑容,躡手躡脚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。
    她刚一坐下,就被坐在旁边的沈煜给盯上了。
    “怎么样,打听到什么了吗?”沈煜压低声音,一脸急切地问道。
    沈悦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一抹得意的笑,轻声回答道:“大哥,你別著急嘛。
    我不仅把我们家的地址告诉她了,连我上班的单位地址也一併给了她呢。从现在开始,我要跟她做笔友啦!”
    沈煜一听,眼睛顿时亮了起来,迫不及待地追问:“那她叫什么名字?多大了?家住哪里?”
    沈悦不紧不慢地说:“大哥,你先別这么著急嘛。她叫宋书顏,今年十八岁,比我小一岁哦。
    她是二中毕业的,家里的父母都在人民医院工作。
    不过她现在没有工作,回乡下老家复习,说准备明年再参加高考。”
    沈煜听完,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嘴里念叨著:“宋书顏,好名字啊。”
    突然,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,猛地伸手一把夺过沈悦手中的小纸条。
    而此时的宋书顏,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不过就是在百货大楼里閒逛了一圈,竟然就这么莫名其妙地交上了一位笔友。
    说实在的,她一开始其实並没有打算跟那个叫沈悦做笔友,只是那姑娘一直苦苦哀求,她实在有些不好意思拒绝,这才勉强答应下来。
    她想著沈悦之前在百货大楼帮她说好话,就心软点头答应她了,最后还把乡下的地址给了她。